阜新市通报7·11闪爆事故相关情况
7月12日晚,阜新市召开新闻发布会,就7月11日阜新氟化工园区发生闪爆事件向媒体进行了通报,并就市民关心的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2020年7月11日晚8时40分左右,辽宁阜新氟产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水解酸化车间发生爆炸,事故造成临近的6户企业、9户居民门窗破损,受到影响,直接经济损失591万元,未造成人员重大伤亡。
事故发生后,阜新市县两级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应急管理、消防、公安、生态环境、卫健等部门相关人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实施救援,事故现场得到有效控制,同时对周边企业、居民进行了拉网式搜救排查。接到事故报警后,医疗卫生部门立即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阜新市紧急医学救援中心立即派出救护车和医护人员迅速赶赴爆炸现场,第一时间将伤者转运至四家定点医院救治。各医院紧急开通绿色通道,组建4支医疗救治团队、预留重点科室病房、准备相关的救治医疗设备和药品。截至目前,共接诊88人,平稳离院66人,2人轻伤,20人留院观察。
事故发生后,阜新市生态环境局立即派出应急监测队伍赶赴现场,经持续对事故现场下风向进行监测,氨气浓度、挥发性有机物浓度均低于《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的厂界限值,全市5座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监测数据显示事故前后空气质量无异常变化,满足标准要求。污水厂总排口的化学需氧量、总磷、氟化物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一级排放标准。事故发生后,细河监测数据稳定达标,满足地表水五类水质标准。
目前,针对该事故已组成省市县三级调查组,相关专家已进驻现场,事故原因正在抓紧调查中,相关善后工作正在有序展开。 据《辽宁日报》
文章来源:《化学通报》 网址: http://www.hxtbzzs.cn/zonghexinwen/2020/1009/347.html